日期:2020-04-30 來源:人事處
作者:管桐 編輯:齊芳 關注:[]
4月29日,我校人事工作例會2020年第2次會議在行政樓四樓西會議室召開,會議主題是教學部門績效考核及任務津貼分配經驗交流,副校長趙勇,人事處處長劉宏志及各學院(部、中心)人事工作負責人參加會議。
會上,各學院(部、中心)人事工作負責人就本部門2019年績效考核及任務津貼分配實施辦法,從基本思路、具體做法、實施效果、調整思路等方面進行了經驗分享與交流。劉宏志對學校制定的考核及績效分配改革實施辦法進行了政策解讀,并從注重導向、完善程序、分類施策、加強交流、據實調整等方面提出了建議。
趙勇指出,任務津貼是用于激勵教職工高質量、高水平完成或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而確定的,在各學院(部、中心)任務津貼分配上,不需要考慮職稱因素,而是要充分考慮教職工取得成果的水平與貢獻,要體現多勞多得,優績優酬。各相關部門要結合實際情況,在2020年進一步完善本部門績效分配制度和考核評價制度,使績效分配更好地發揮指揮棒作用。趙勇表示,為進一步激發教師員工的工作潛力與能動性,學校將適時陸續出臺人事代理制度、聘期考核制度、協議年薪制度等一系列激勵制度。

(圖片來源:人事處)